隨著國內疫情逐漸趨緩,行政院長於6月2日公佈了振興經濟的方案,提出刺激經濟、振興經濟的「振興三倍券」方案。「振興三倍券」的使用方式與幾年前同樣為了振興經濟而發放的消費卷不同,為了幫助大家更了解振興三倍券要如何取得、使用期限與使用方式等相關資訊,這一篇就幫大家整理了振興三倍券的QA懶人包,讓大家看完這一篇不再霧煞煞!
A:振興券是以振興經濟為目的,使用的方式分為:紙本實體券、行動支付、電子票證以及信用卡4種方式,以「好領、好用、促進消費」為原則發放,有11項使用限制(後面會詳述)。基本上,振興三倍券等同於現金,分為500元、200元兩種面額,原則上不找零。
A:預計於7月1日開放申請紙本券預購與數位綁定,7月15日開放領取紙本券及使用,使用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。
A: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,包含剛出生的嬰孩(12月31日前出生)、取得台灣居留許可(無戶籍、外國籍配偶)、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者。
弱勢民眾(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、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、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中低收入戶未領弱勢加發生活補助者等)免申請,政府會主動匯入1,000元至戶頭,用於兌換振興三倍券。
A:振興三倍券分為四種形式,可透過實體紙本、電子支付、電子票證、信用卡購買或取得。
1.紙本:
(1)郵局:7月15日起,帶健保卡至郵局用1000元購買3000元振興券。
(2)網路預購:7月1日持健保卡透過網路或4大超商服務機台插健保卡預購,於線上付款或超商繳費後,7月15日起在4大超商領取 。
2.電子支付:7月1日起上網綁定,7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3000元,滿額後APP通知轉入2000元。
3.電子票證(悠遊卡、一卡通等):電子票證(悠遊卡、一卡通等):7月1日起上網綁定,7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3000元,滿額後簡訊通知,到超商過卡回饋2000元。
4.信用卡::7月1日起上網綁定,7月15日開始累積消費3000元,滿額後簡訊通知,隔月帳單額度抵扣2000元。
A:紙本面額有500元4張、200元5張。
A:原本公布紙本券不得換現、不得找零、不得儲值。行政院於3日表示,店家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找零,但消費者不能強制要求找零。
另外要注意的是,紙本券如有遺失、毀損、被竊、被盜將不予補發,過期未使用也不得退費。
A:全國店家皆可用(如:百貨商場、餐飲、商圈商家、夜市攤販、傳統市場、美容美髮、演唱會藝文票券、旅遊住宿等)實體消費都可以用。
A:目前條列了11項使用限制,明確寫明了振興券不可用於電商網購、繳稅、儲值、罰款、規費、菸品、保單、股票、國民年金、信用卡費、禮券等範圍。
A:經濟部原訂方案是採「認統一編號」辨識是否為電商,後改由文化部、教育部提出「藝文、體育、旅遊票券售票網白名單」,用正面表列方式「認平台」,將不在名單內的網購通路排,電商的認定原則,則是以「線上購買、實地消費」為準,若是單純販售一般物品就會被排除。
A:可以。財政部表示捐出價值三千元振興券,申報所得時扣除額可列報三千元。
A:因紓困與振興是於不同階段實施,且目的是為了刺激及振興經濟,因此採不排富的方式,全國民眾都能購買。
A:109年7月23日開始至110年3月31日開放店家兌換。
有統編店家:可到郵局、銀行兌換,將匯入店家、企業或負責人帳戶
無統編店家:委由有統編的商圈、夜市管委會、自治會等單位到郵局、銀行兌換,會匯入帳戶後再發放給店家
提醒大家,7/1就可以開始預購紙本券和數位綁定電子支付、信用卡及電子票證,7/15就可以開始使用,可一直用到年底,加上不少銀行、旅遊、飯店、通路業者都有進行回饋加碼,大家可以多方比較,才不會浪費了自己的權益喔!
【首圖來源】中華民國經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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